那一年,國家這樣描述美麗島事件:「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裡的真相

那一年,國家這樣描述美麗島事件:「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裡的真相

作者BIOS monthly
日期28.02.2020

行政院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所建置的「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在今年 228 前夕上線。資料庫中,有政治案件受裁判人的名單,也包含參與案件審理流程的主要官員資料。促轉會在建立資料庫的過程中,找到許多過去未曾接受補償的受難者名單,如今民眾都可在資料庫中檢索。

連假在即,疫情在燒,三天不出門,不妨藉資料庫探尋白色恐怖時期的案件資料。我們決定以幾個關鍵字,帶讀者看看轉型正義資料庫的構成與使用。

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

範例案件:美麗島事件

美麗島事件1979年發生於高雄。由黨外運動人士為核心組成的美麗島雜誌社,在當年12月10日組織遊行、訴求民主與自由,要求終結黨禁和戒嚴。遊行中,鎮暴部隊將群眾團團包圍,並釋放催淚瓦斯、照射強力探照燈,最後引爆警民衝突。事件後,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大舉逮捕黨外人士,並進行軍事審判。

根據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的使用說明,點進網頁上方「資料檢索」標籤後即出現搜尋格,格中可直接輸入人名、案件名。在格中輸入「美麗島」,結果即顯示該案件的受裁判人、美麗島雜誌社發行人黃信介的條目。

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

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

條目中,受裁判人下方的「審判流程圖」按鈕,即可見到以圖表方式呈現的案件審判過程與各級機關,審判機關由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到總統府:

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

審判流程中軍事檢察官、審判官以及各級機關主要軍政官員對於受裁判人刑度的討論與建議,被資料庫定義為「決策」。而主頁面中,也可點擊展開每一次決策,見到該案件每一次決策資料的內容。

可以看到與黃信介同列本案被告人名單:陳菊、施明德、姚嘉文、張俊宏、林義雄、林弘宣、呂秀蓮。他們當初被描述的犯行為:

「以美麗島雜誌社為掩護,擬定所謂『奪權計畫』,發動高雄暴力事件,企圖以逐次升高之群衆非法暴力行動,顛覆政府,已達着手實行階段。」

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

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

也可以在第二次決策資料中,看見辯護人鄭慶隆、陳水扁列名其中。層層檢視,也發現審理文件的經過重重階層的審理人的同意,一路到當時總統蔣經國。審理人可以對前次決策表達同意或不同意,原因是當時在軍事審判當中,政治案件受裁判人終審裁判結果的關鍵,軍事長官擁有「判決核定權」以及「發交覆議權」。但同意或不同意不一定有理由,有時審判就在這樣的體制中反覆來往。

點開終審的判決資料,判決書的內容中也留下了當時審判機關對美麗島事件的側寫:

……六時卅分許,施明德以擴音器指揮出發,暴徒由施明德、姚嘉文、黃信介、林弘宣、陳 菊、呂秀蓮等人引導,各持火把、標語牌,身披三色彩帶或臂章及紅布名條,沿中山一路向新興分局前之大圓環方向前進,至大圓環由黃信介、姚嘉文先行上台演講,斯時張俊宏亦抵現場……

……暴徒遂以手持之火把、標語牌(標語木板拆除後其固定於木棒上之鐵訂為攻擊武器)、或取自車上預置之木棍、拔自安全島上護欄之鐵條及地上之磚塊作為武器,攻擊憲警人員遊行隊伍沿中正四路、瑞源路、大同一路方向移動……憲警人員遵奉上級指示,以高度的自制,堅忍執行職務,始終忍耐,以致負傷累累……

……呂秀蓮、張俊宏相繼再作:「今天是出頭的日子,我們不要再做奴才」、「今晚我們勝利了,大軍壓境也抵不過人民的反抗」等煽動性演講,暴徒再度行兇,致使憲警受傷更多……

雖是審判機關的觀點,卻也呈現事件當時如何被國家話語權描述。

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

網站中「資料分析」標籤,則可藉由決定變項,來生成資料庫的數據統計資料檔。在此,我們用人數(固定變項),來檢視資料庫中受裁判人的性別比,可以看見 10149 筆案件中,女性受裁判人數是 411 人,男性則為 9735 人。

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

資料庫網站雖上線,但原預計與國家檔案資訊網瀏覽公開影像的功能尚未建置完成,也尚未有資料庫開放資料下載的功能。此外,由於書面資料並無法呈現審判外發生的更多細節與脈絡,因此就如國家人權博物館館長陳俊宏所言,資料庫的建立是台灣轉型正義的一個小小起點。而今年,我們終於來到這個起點了。

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https://twtjcdb.tj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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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

BIOS 通訊,佛系電子報

撰稿蕭詒徽
責任編輯曾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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