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聚焦】數位時代的藝文經驗變革(一)將別人的作品截圖後販售,藝術家遭遇哪些爭議?

【本週聚焦】數位時代的藝文經驗變革(一)將別人的作品截圖後販售,藝術家遭遇哪些爭議?

作者BIOS monthly
日期20.07.2015

今年五月,藝術家 Richard Prince 的新展覽再度於藝術圈引起爭議:把陌生人的 Instagram 照片截圖後辦成展覽,並將這些「作品」販售盈利,真的是被允許的嗎?

這就是 Richard Prince 所做的事。這場名為 New Portraits 的展覽,包含各式各樣的人物肖像,卻「沒有一張」是 Richard Prince 自己按下快門拍攝而成。他只是瀏覽了陌生人的 Instagram,挑出喜歡的照片,然後截圖、放大輸出成展品,不僅沒有取得任何一個原攝影者的授權,甚至沒有事前通知。

Richard Prince 為作品標上價格、開放訂購,據說在 VIP 鑑賞會時就以一幅 90,000 美元的價格賣出。這筆錢全進了他的口袋,原圖攝影者一毛都分不到:因為「翻拍」和「截圖」保留了 Instagram 的介面、留言、按讚數,而非直接下載盜圖,可被解讀成一種藝術的再現。

其實,Richard Prince 本就是 rephotographing 的「高手」。

他始終遊走在「挪用」和「盜用」的邊緣,還有媒體乾脆封他為「挪用大師」,因為他這一生,都是以別人的照片作為創作素材,號稱為這些照片賦予新的意義,轉變成他個人的作品,因此惹上不少版權的官司。

這次販售 Instagram 的截圖,也毫不意外地引來激烈討論。許多藝術評論者認為,這根本是偷竊,稱不上藝術行為,反而讓當代藝術染上 ”Lazy Art” 的罵名。攝影師 Cara Stricker 則是給 Richard Prince 發了一封公開信,表達自己作品被挪用的不滿,也提醒大家在網路世界裡,藝術版權的界線變得模糊,所有人的作品只要上傳社交媒體,就像簽署了賣身契任人宰割,將可能被該網站或是其他任何人轉載使用。

當然,也有人表態支持,努力解釋 Richard Prince 在篩選、留言評論和截圖的過程,成功活用圖像素材,挖掘網路世代的隱私和版權問題,創造出更深一層意義的作品,遠超過這些照片本來置於 Instagram 的價值。

究竟 Richard Prince 的做法可不可行、應不應該?不只在藝術世界裡沒有定論,連拿到法庭、對簿公堂,都不知道能不能告得贏。

隨著網際網路、社交媒體、部落格等數位工具愈來愈發達,著作權合理使用的程度和判斷標準,一直在演化中,只有原先的照片拍攝者真正提告、等待判決,才有機會知道會不會勝訴。但提告對 Richard Prince 來說,根本無傷大雅,只要爭議愈大,他的作品反而更有價值,往後的創作也會被人關注,是有利而無害。

目前最特別的應對方法算是攝影組織 suicidegirls,他們把被挪用的照片放大輸出後,以 90 美元對外銷售,並承諾把這些款項捐給捍衛網路世界公民權利的電子前線基金會(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表達對 Richard Prince 的不屑和抗議。連 Richard Prince 本人都認為,這是相當聰明的反抗。

延伸閱讀:

【本週聚焦】數位時代的藝文經驗變革(二)藝術作品展出,交由公民決定!

【本週聚焦】數位時代的藝文經驗變革(三)Google 線上博物館,展覽空間的轉移?

#科技 #Instagram #攝影 #藝術
參考資料
CNN&http

BIOS 通訊,佛系電子報

撰稿La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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