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你冤獄二十年:《徐自強的練習題》
徐自強在獄中被關了 16 年,是個曾經面臨槍決的死刑犯,天天都在活著的練習裡預習死亡。
1995 年發生了一起擄人勒贖案,房仲業者黃春樹被綁架同日就被撕票,屍體埋在汐止山區。警方捕獲嫌犯黃春棋,黃春棋在警方逼供下供出徐自強等三人。黃春棋於檢察官偵訊時表示希望有律師在場,因為「受不了警方刑求」。1996 年 6 月 24 日,徐自強在律師陪同下主動投案。徐自強自述投案理由:因陳憶隆、黃春棋二人一審判決死刑確定,怕死無對證,再者,徐自強認為:「既然沒做,就不該被冤枉一輩子。」
經過 70 多位法官審判,徐自強皆被認定有罪,即使沒有犯案的直接證據、甚至有錄影存證的不在場證明,仍七度被判處死刑、兩次無期徒刑,纏訟了 21 年之久。即便身處人生絕望的深淵,徐自強在面臨審判前仍說:「我相信人,我相信人會改變。」
經過二十年,徐自強在 2016 年的更九審獲判無罪。
不懂法律的紀錄片導演紀岳君則在因緣際會下展開長達五年的拍攝之旅。《徐自強的練習題》短片獲新北電影節最佳紀錄片獎,長片拿下今年台北電影節的「觀眾票選獎」,不少觀眾都為之動容。紀岳君自承,他非法律專業出身,但這個視角就可以貼近一般大眾的生命經驗。
「我了解觀眾在資訊侷限下,對於許多刑案常會有未審先判的認知。在影片中,我呈現自己也受到刻板印象影響,因此產生懷疑徐自強的過程,但因為紀錄片製作與進行調查案件後,才警覺自己的錯誤,並且開始反省無罪推定的重要性,我期待這樣的觀點與敘事方式,能和觀眾產生互動、共鳴。」
紀綠片中更提到,真正影響判決的,是法官的科層結構。即使疑點重重,但沒有人敢推翻長久以來學長姊做的判決;事件本身和嫌疑犯的清白,已經不是重點。而在司法體制如此運轉下,在獄中度過 16 年的徐自強,一路走來可說是辛苦地做著生死交關的人生練習題——如何相信、如何活。《徐自強的練習題》,也是要帶領觀眾面對另一道關於人性與信念的練習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