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一個女人換兩斤豬肉,殺一個男人換一頓晚餐──《殺夫》與李昂的女性文學改編之路

賣一個女人換兩斤豬肉,殺一個男人換一頓晚餐──《殺夫》與李昂的女性文學改編之路

作者BIOS monthly
日期14.03.2025

1984 年《殺夫》電影上映,海報中,夏文汐穿著一襲潔白裙裝高舉刀刃,一旁的宣傳語寫著:「一部議論紛紛的電影,一部令你震撼的作品」。

電影上映後確實造成轟動。婦人殺夫本就聳動,片中血腥暴力的場景與露骨的性愛片段,更是激起觀眾興趣,直到今年重映,還有新聞稿以「夏文汐大膽露毛」宣傳(實際上是殺夫時高舉刀刃露出的腋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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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性主義仍然尚在萌芽階段的台灣社會,《殺夫》的上映無疑是一大震撼,當初因電檢被剪去的 8 個片段,時隔 41 年後,隨著《殺夫》數位修復版重映,那些被修整的激進與衝撞也終於重見天日。

即使至今看來仍然前衛大膽,然而當原著文本交到男性導演手中,要符合李昂心中的「女性觀點」,或許不是那麼簡單。

女人的立場,女人的態度,女人的觀點

「他沒有女人的立場,女人的態度,也沒有女人的觀點。因為這個電影裡面沒有一個強烈的,主要的女性觀點的訴求,它也就失去了一次強烈表態的機會,所以我說只有男性編導的參與是不夠的。」

2005 年,李昂在《聯合文學》的訪談中,如此評價林正盛執導的《月光下,我記得》。

《月光下,我記得》改編自李昂短篇小說〈西蓮〉,故事描述一對相依為命的母女,女兒西蓮與年輕的男教師朱成漸生情愫,但隨著朱成被調到了綠島,兩人只能以書信來往,後來情書卻被母親寶猜攔截,讀著這些情書,寶猜沉寂許久的情慾也終於復甦。

電影與小說故事大抵相似,然而在李昂眼中,林正盛的改編卻沒能還原原著〈西蓮〉的核心。

在改編電影中,林正盛呈現的是中年女子被壓抑的情慾,以及在保守的社會道德下,兩個世代的女性所承繼的枷鎖。然而李昂認為原著真正想探討的,是母女之間矛盾的女性情誼與權力關係,因此原著〈西蓮〉中,西蓮的母親不只是一個難以按捺情慾的中年女人,也是小鎮裡破天荒第一個離婚的女人。作為一個充滿自覺的女人,她「用了作母親的權力」,操控著西蓮的人生——那是複雜的共生關係中,母女二人的權力消長。

另一個差異則是故事場景。《月光下,我記得》的電影場景設定為明亮溫暖的台東,《殺夫》電影則到澎湖進行拍攝,然而〈西蓮〉與《殺夫》的小說場景,皆坐落在李昂的家鄉鹿港。和山水秀麗、幅員寬廣的台東與澎湖相比,李昂的「鹿城故事」中,女人們無論在精神上或肉體上,都圍困在充斥著流言蜚語的封閉小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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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蓮〉全篇僅六、七頁,其中西蓮與母親的故事,皆來自鹿城坊間的傳聞,讀者難以探知母女二人的心理狀態,只能在惡毒的八卦之下猜測孰真孰假;而《殺夫》中,林市所居的鹿城更是窒息,小說開篇取自一則婦人殺夫的新聞,故事最終則結束在街頭巷尾,人們議論紛紛的話聲之中。

比起丈夫陳江水的凌虐,更恐怖的是逼仄而窒息的鹿城小鎮,顧慮到旁人的嘲諷,林市連受虐時都不願叫出聲。

權力在情慾與人性之間如何消長,如何在四處流竄的耳語中無聲反抗——在李昂心中,那是由她所寫下,而少有男性導演能把握的,女人的觀點。

從林市的眼睛看出去

《殺夫》電影沒拍出來的,還有林市眼中,女人宛如牲口的世界。

電影開頭與原著相同,都是林市母親在祠堂遭到軍人強暴的片段,電影裡隔著門縫,在林市的注視下,母親奮力掙扎。然而在小說中,林市看到的卻是這樣的畫面:

「阿母的那張臉,衰瘦臉上有著鮮明的紅艷顏色及貪婪的煥發神情。阿母嘴裡正啃著一個白飯團,手上還抓著一團。已狠狠的塞滿白飯的嘴巴,隨著阿母唧唧哼哼的出聲,嚼過的白顏色米粒混著口水,滴淌滿半邊臉頰,還順勢流到脖子及衣襟。」

在李昂筆下,以飯糰作為交易,林市的母親幾乎是歡愉的。飢餓與性的本能,在〈殺夫〉中總是共同出現,相較起電影中仍有一絲體面,小說中的女人在極端匱乏的處境下,或如林市的母親,臉上閃著「貪婪的煥發神情」,或如林市裸著下身吃完一碗飯;以及在新婚之夜,陳江水將豬肉塞進林市嘴裡,肥油溢出嘴角——

林市與陳江水的婚姻,在原著小說中,也是一場直白的交易。不如電影中的叔叔,似乎真的期望能為林市找到好歸宿,小說中林市的叔叔在她月經來潮之際,便聲稱林市「同她阿母一樣等不及要讓人幹」,迫不及待將她出嫁給屠夫陳江水,甚至左鄰右舍都稱羨,身上沒幾兩肉的林市居然能換得整斤整兩的豬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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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市作為貨品本身,也接受了這場交易,默默明白了那些陳江水「要她」的日子裡,總會帶回特別豐盛的飯菜與肉。直到最終陳江水以飢餓作為懲罰,甚至殘殺了林市期待長大後能生蛋換米的小鴨,將林市的最後一絲生的希望也剝奪。

向死求生,死的只能是陳江水。

觀眾看林市提刀殺夫時,只見血不斷濺到她身上,然而隔著鏡頭,觀眾始終與林市保持距離,回到原著小說,才真正得以進入林市的內心,看見她陷入瘋魔時,閃過腦海的畫面:第一刀是強暴母親的軍服男子,第二刀是屠宰場的豬仔。她並不知道自己在殺的是陳江水——她只是對一切都已忍無可忍。

於是她不只殺了陳江水,還割斷了那些始終「喋喋不休的長舌」。小說中還寫,林市後續用殺豬的手法開膛陳江水之後,到爐灶煮了飯來吃。這次吃飯,林市終於不再需要以性來交易。

在電影節制的鏡頭語言下,觀眾凝視林市所受的欺壓與暴力,卻始終保持了一段安全距離,無從進入林市的眼底,看見鹿城人們之間細膩而晦澀的情感流轉,以及潛藏在陳江水暴力之下的脆弱與欲求。

如果從林市的眼睛看出去,我們能看到什麼?——那是李昂透過《殺夫》對台灣社會拋出的叩問。

於是 41 年過去,當《殺夫》數位修復版重映,上海的詹周氏案再次被翻拍為陳可辛的《醬園弄殺夫案》,李昂也從〈花季〉中的少女情慾寫到《睡美男》中大齡女子的情慾追求,不變的提問是:我們是否帶著林市的故事,走得更遠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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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OS 通訊,佛系電子報

撰稿宋文郁
圖片提供海鵬影業
核稿編輯陳劭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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