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蕩歐洲開啟與世界的對話:專訪行為藝術家及表演策展人林人中

闖蕩歐洲開啟與世界的對話:專訪行為藝術家及表演策展人林人中

作者BIOS monthly
日期11.11.2015

林人中 2008 年策展《漢字寓言:未來系青年觀點報告》獲得第七屆台新藝術獎十大表演藝術作品,後陸續為牯嶺街小劇場、兩廳院新點子劇展、華山藝術生活節策劃展演。近年他轉向研究歐洲行為藝術、策展脈絡,同時身為一名藝術家,與歐洲藝術家、畫廊合作,找到表達自我創作的空間,並持續地研究與觀察,從世界各個角落,將行為藝術與策展概念帶回來,與台灣許多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士進行交流。

策展與表演看似行政與創作的兩端,他遊走自如,長年累月的深入研究,使他得以有機會拓展觸角,與世界各個角落策展表演的圈子互通有無。在行為藝術與策展脈絡尚未完整定義的台灣,林人中持續地爭取機會積極向外發展。此次受邀至 Clapper 藝創講堂分享跨國經驗,相信也會帶來許多精采的故事。

藉此機會,我們進行了跨國訪問,與當時正在雪梨進行駐村的他越洋專訪:

Q:作為行為藝術家最開心的事情是什麼?

最開心的事情是在行為藝術方面,我在歐洲經驗當中找到比較多的包容性跟表達自由,不只是作品內容或形式,還有因為創作脈絡比較類似。因此不論是到藝術節或是藝廊表演,藝術語言的交流也因而自然發生。在台灣情境裡面,我可能比較沒有空間或機制去表現。相對在歐洲,較沒有分類上的限制或定見。譬如:我的東西到底是什麼?它要怎麼被擺,要怎麼被處理等。

Q:所以你會覺得歐洲包容性較高?

台灣的包容性也不會不高,而是脈絡跟翻譯的問題。譬如說,中文我們翻 performance art 為「行為藝術」,performing art 是「表演藝術」。環境裡,performing art ——「表演藝術」的翻譯又是跟 visual art ——「視覺藝術」 是相對並存的。在台灣,我們大概可以用這幾個 tag 的理解方式,組成一個區域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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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River Walk,柏林行為藝術月,2014。/攝影:Aleks Slota

但是我們用中文語境去談論行為藝術或是用文字了解「行為」這兩個中文字和解釋是有和它原本狀態有差異的。包含連結到台灣在解嚴後社會運動的潮流中,藝術家用行為藝術來表現的背景。我本身跟這背景無關,我不是那一代搞社會運動在街頭做行為藝術的情況下來作行為藝術的人。所以當我開始執行、理解跟轉向 performance art practice 的時候,我某種程度是有意識的「去脈絡」。意思是,我有意識地要去掉一個我不屬於的那個框架。因為那個框架,不是我自己意願的解釋跟意圖。

不過,那也看你跟什麼樣的人、在什麼樣的場合、在什麼樣的主題裡面去討論 performanceperformance art,都可以從各自不太一樣的脈絡去討論。

有時我比較是廣泛地在歐美六、七〇年代的前衛運動或行為藝術的表現背景下,去對照討論這件事。又譬如,在法國,他們在講廣義的表演時會用 「spectacle」、行為藝術表演是「performance」、劇場「théâtre」。所以當我說我作「performance」,這個字背後的脈絡很快讓他們大概能想像我在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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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River Walk(六小時版),倫敦 Draw to Perform22015。/攝影: Marco Berardi

Q:近期與國外藝廊合作的是哪一方面的形式呢?

我目前跟藝廊這一類空間合作的方式有三種:一種是在商業畫廊,另一種是在私人俱樂部。愛好藝術的有錢人,用他們的私人空間呈現當代藝術的展覽或表演,像是秘密社團的感覺。第三種是地下藝廊或替代空間。在巴黎商業畫廊機制很明確,簽下藝術家,靠代理與販售藝術作品賺錢,出入藝博會。他們也需要事件來創造話題,吸引藏家與觀眾。我跟商業畫廊的合作,就是為他們創作一件表演,專門以當期展覽的藝術家和作品為靈感而作,變成那件展覽的開幕式或閉幕式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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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Necessary Evil,巴黎,2015。/攝影:陳若軒

 Q:參與這些合作時心情上如何?

一開始蠻不知所措的,不知道會不會成功。而且對他們來說我是外來人,這又牽涉到要怎麼溝通,對雙方來說都是冒險。再加上我是 nobody,是我自己去跟藝廊老闆談合作的。因為畫廊有它的商業考量,當然希望這個表演可以為畫廊加分甚至幫助賣出作品。所以其實超緊張超冒險的,因為我們都是第一次合作呀。但幸運的是這幾次合作起來都蠻好的,包括畫廊老闆、觀眾的反應,有錢或沒有錢的客人都喜歡。很冒險,但大家合作起來都還蠻開心的。所以我覺得還蠻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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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Kiss It Better,格拉斯哥 Buzzcut 藝術節,2015/攝影:Julia Bauer

Q:你曾提過受邀和之前視為偶像的某位藝術家合作,類似這樣的合作經驗帶給你什麼樣的感受呢?

這一年多在歐洲不管是用哪種方式,有蠻多和自己仰慕的藝術家工作的經驗。有幾次和比利時藝術家 Beatrice 工作。她參加很多比利時的社會運動,也和劇場這種形式離得比較遠,和她聊天常會有很多啟發。去年我們在比利時認識後就保持聯絡,今年她知道我在巴黎,就約出來聊她最近在發想的計畫。她當時正在發想怎麼用行為藝術來做展覽,探討身體跟現場的表演作為媒材被展覽化的問題。她不想要用行為藝術的照片或影像拿來展覽,因為覺得很無聊,也在思考要怎麼去傳達她關心的主題,像土地、人權、氣候變遷等。討論之後就決定要合作,雖然那時候還沒有很明確知道要做什麼,但在討論跟對話之中,就逐漸變成一件表演雙個展,兩個人一起表演,但同時保有自己作品的呈現,很愉快的一次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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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An Anonymous Mo(ve)ment ,巴黎灑脫藝廊(Galerie Sator),2015

Q:我很好奇你會想把這樣的合作方式,或是邀請那些藝術家到台灣來嗎?

我一直在跟朋友聊,但如何創造一個場合,把這些藝術家邀來台灣,可能也沒那麼快可以促成。因為每個人的背景都不太一樣,各自在做的東西都不一樣,不太可能用同一個場合邀請所有人,所以現在還在發想的階段,還需要去了解脈絡才有可能邀他們來台灣。另外很現實的是要辦這種活動,還是需要資源,需要場地、要申請補助,我也還在醞釀中,但我覺得應該快了。

Q:你從觀察跨到創作,有什麼樣的契機?

對我來說,好像也是這樣自然而然就發生了。本來在台灣做的比較偏劇場,戲劇類的策展或策畫,但在研究過程中又一邊創作,或是反過來在行為藝術表演創作中又繼續研究,包括研究表演策展等。包括表演策展(performance curating)裡頭的「表演」是指哪一種狀態的表演,「策展」又是哪一種如何不同美術館機制的策展。

比如說我現在在雪梨,與表演有關的curatorial project(策展計畫) 很普及, visual art curator(視覺藝術策展人) 和 performance curator(表演策展人)在同一個機構當中並存也很普及。你可以說這是潮流,也可以說因為藝術家需求或機制需求而生。我還沒有在台灣以外的其他亞洲國家做研究,至少台灣還沒有這樣的論述與機制。

Q:你覺得台灣還沒有的原因是什麼?

我覺得還是脈絡問題,當然還有市場機制、體制等。亞洲脈絡當然又是另一個議題。並不是說這些展演場館機制一定要有表演項目才算完整,台灣為什麼沒有這樣的脈絡,可以是體制得去回答的問題。

Q:你覺得這輩子一定要做的事情是?

最直覺的就是可以躺著賺啊(大笑),因為覺得很多事情都需要錢,辦活動要錢,跑出來做研究也要錢,就會覺得好窮啊!好需要錢喔!(笑)因為我現在在做的策展研究,台灣還沒有比較針對這種類型的補助,但怎麼樣在沒有經費來源的狀況下實現就要是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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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OS 通訊,佛系電子報

採訪王顥燁
撰稿王顥燁
圖片提供林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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