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死刑犯要我用結婚交換她的故事──專訪胡慕情《一位女性殺人犯的素描》

當死刑犯要我用結婚交換她的故事──專訪胡慕情《一位女性殺人犯的素描》

作者BIOS monthly
日期01.03.2024

「至今我跟這些殺人犯接觸的時候,即便是陳柏謙,我都不會覺得可怕。見到曾文欽,冒出的感覺也不是:好可怕,他怎麼會殺了一個 10 歲的孩子?」

看守所的會客窗口,2016 年一塊玻璃板,把她與曾文欽隔開。當時湯姆熊割喉案發生近四年,曾文欽被媒體塑造成殺害 10 歲國小男童的人魔。她後來寫成的報導〈血是怎麼冷卻的〉,白描會面時的壓迫感:

我習慣性提筆欲記下所見輪廓,卻見曾文欽將案發時報章媒體描述的冷血白眼壓向玻璃板,彷彿想穿越以辨識紙上的字。我索性將筆放下,直望他。

胡慕情說,當曾文欽低頭看她紙上在寫什麼的那一刻,她不害怕,她愧對。

愧對與在場

鄭捷。陳柏謙。曾文欽。這些名字是許多讀者認識胡慕情的起點。

自 2014 年北捷殺人案發生後,她開始深鑽台灣殺人案件,〈無癒之傷〉〈寬宥的岔路〉探索北捷殺人案的對話邊界與司法歷程、〈血是怎麼冷卻的〉建構起曾文欽不只是割喉者的一面;後來到鏡傳媒,繼而追蹤華山分屍案台鐵殺警案日月明功案醫學生縱火案等案,今年出版《一位女性殺人犯的素描》則關於「殺了母親、婆婆與丈夫」的林于如。

一追就追十年,她是台灣最熟悉殺人犯的記者之一。曾文欽是眾多案例裡,她親面的第一位重刑犯。「那種感覺非常糟糕,回去後我大概躺了一個禮拜,不能動,沒辦法做事。」那種感覺,指的是愧對,「很奇怪吧。他殺了人為什麼要愧對他?」

「愧對,是我意識到,我跟他是有關係的,他不是一個遙遠的陌生他人。

平常,我們透過媒體認知這些殺人犯,曾文欽和鄭捷的面相在電視上被放大分析,下三白眼,稱有狼虎之心、窮凶惡極,人盡皆知。但胡慕情有不同解釋:「下三白眼,可能跟他服藥有關係。思覺失調讓他產生妄想,他對事情會有懷疑,人在處在一個懷疑的狀態的時候,就會有奇怪的表情。」

一對邪門的下三白眼剖析開來,是自然不過的生理現象。「如果我們把他放在一個正常的情境裡,我們都知道那是什麼,但是當他被特殊化,被一個媒體的架構框架的時候,好像他就是別人了。

同處媒體,這份權力令她戒慎,「我見到曾文欽的第一刻,原本想寫下我所看見的他,可是見他之後我決定做的,是寫下他讓我看見的他。這不一樣喔。一個是我看,我就記下來,是我主觀的認識;但是我後來做的,是記錄下他呈現給我看的他,一個放下我主觀的狀態。」

她寫,她涉入,她置身,但她不評判。「張娟芬說我的採訪是地毯式,會去採訪像是司法界、新聞界,這些我們在談殺人犯時認為不重要的人——正是因為,我不認為我有權力評判我寫的對象,我能做的,就是盡可能把跟他有關聯的人找出來,從這些資訊裡試著拼湊出他的樣子給大眾看。」

但,完全從書寫中去掉評判,好像很難?

「是啊,很難啊,所以那時候說要結婚,我真的是——」講到這裡,胡慕情突然雙手抓頭,眼神死。

一位女性殺人犯的素描

是林于如。

胡慕情對林于如的好奇,一開始是,「為什麼迄今台灣所有的隨機殺人案兇手都是男性,沒有女性?」有陣子她把目光轉向台灣的女性殺人犯,至今被判處死刑的一共四位,林于如是唯一尚未行刑的。

被稱之「驚世媳婦」「南投黑寡婦」,網路上關於林于如的介紹,清一色的版本是:2009 年,年僅 27 歲的她,積欠賭債,為詐領保險金,接連把母親推下樓、毒死婆婆及丈夫,於 2013 年判處死刑定讞,證據與審判過程卻存在疑點。胡慕情想知道的,是這 74 個字無法整除的那些。

展開為期三年的調查,她找到台中女監,晤面林于如,保持書信交流。林于如主動說要以自傳的方式述說一生,胡慕情答應。但過一陣子,林于如開始向她提出金援的需求,三番兩次,這讓胡慕情拉響警報,因為一旦採訪涉及金錢利益的交換,可信度就會打折。

有次,林于如甚至在信裡向胡慕情「求婚」。

林于如認為,監獄限制繁冗,囚犯與陌生訪客接見時間短,但如果兩人結為連理、有了身份擔保,時間就更寬裕,能使調查順利進行。「你問我怎麼反應?我就像這樣在辦公室一直抓頭⋯⋯會覺得,她到底是不是來騙錢?」不只一次她覺得做不下去。

這時拉住她的,是記者的訓練,「你會不斷告訴自己,或許還有別種可能——她為什麼會有這個反應?哪些事情導致的?好,就算她真的是來騙錢,她為什麼需要錢呢?她需要錢的動機是什麼?什麼樣的情況養成了她的需求?我盡可能一直發問,壓制我的負面情緒,想辦法讓她的各種立體性被呈現出來。」

她說,「記者要做的,不是讓讀者看到你的想法,而是要讓讀者看到,你所看到的世界。」

後來胡慕情理解這些交換,「她是在找她的籌碼。她在想她到底要不要信任我?為什麼要信任我?」於是她寫給她:

所以,對我來說,當妳說妳願意告訴我妳的故事,那就像是妳把身上的一塊肉切割下來一樣。這是非常非常慎重的交付。〔⋯⋯〕但正是因為妳也是這麼慎重地對待自己的故事,更讓我不能去做出利用的行為。這會毀壞人跟人之間,沒有辦法用言語形容的那個像寶石一樣美麗的東西。

寶石一樣美麗的東西,是界線必須存在的理由。「界線是一種保護,保護我作為一個記者的角色,我才能保護她。我不接受她的請求,她才不會變成讀者眼中糟糕的人。如果她也接受我的不接受,她才會有另一種面貌。」

進退、斷聯、許多等待後,林于如交出約十萬字的自傳草稿。田調總算迎來一絲曙光。

當然這還不是天明。胡慕情說,十萬字的初稿難讀,連調查者如她都吃力,更別說一般讀者。龐大的篇幅要去蕪存菁、塞進一本書,必經大量提煉,而如何提煉卻不抹殺林于如的原意,又是另一場看不見盡頭的挑戰。「你得去想,非得放她自傳的意義是什麼?」

林于如被司法檢定是智能障礙邊緣者,但精神科醫師不那麼認同。作為爭執點,胡慕情透過保留她的用字遣詞彰顯:用詞的反覆、敘事的誇大與高模仿,連錯字都刻錄了一個人的肌理,「保留哪些東西,是根據我想讓大家看到怎麼樣的她,而這個『怎麼樣的她』如何被呈現是有意義的?」

在自傳下足苦功,《一位女性殺人犯的素描》卻非自傳本位,而是讓自傳與胡慕情在司法、媒體、受害者家屬的各方採集並陳,詮釋與詮釋彼此割據,「她的案件怎麼被認知,這就是一場話語的戰爭。律師在跟司法、審判做攻防,或是媒體的解讀⋯⋯」

「曾經我們都在試著定義:她是誰?那在多年後,林于如她用她的自傳告訴你:我是誰。」

無法成為愛的愛

從「她是誰」到「我是誰」,胡慕情也問自己。

「我的家庭基本上就是一個女性為主的家庭,男性幾乎隱形。不是不在,而是角色感非常薄弱,是相對缺憾的狀況。」有會賭博、家暴的外公,大姨丈也嗜酒嗜賭;大舅舅讀到高職出去混、入獄過;小舅舅則因出車禍失去左手,溺於自卑。

男性缺席,有需求就是女性扛。「在我的生命經驗裡,我所看到的,永遠是女性在支撐自己——那樣的支撐,不會是一個舒服的狀態嘛。你要怎麼樣讓日子過得下去?毫不意外就是需要藉由外力。」

當時家中的女性長輩會提供場所讓人賭博、跟會,賺外快。人人視作骯髒的黃賭毒,她們不得不,「在我的生命經驗、採訪經驗裡,我大多數看到的女性,她們都不是為了逸樂、純粹享樂的狀態,去沾染這些東西。她們所有的行為都是為了活下去。

夾縫中生存,有時看見一點疑似幸福的光亮,就會撲火,「她們會有不切實際的幻想,會覺得,原生家庭讓我不幸福,那想辦法創造一個更完整的家庭,我就會幸福——這是太可怕的妄想了。」

「我們所想像健康的、幸福的家庭,必須具備很多條件,不是只有經濟狀況,還需要能夠互相理解、一起面對問題。但早期的婦女不會想到這件事,即便是現在還會看到類似的社會新聞:一個女生跟一個男生談戀愛,生了小孩、男生卻跑了,她卻又談下一場戀愛,繼續生。」

愛是可以下毒的。「愛這個字,大家可能會覺得它是一個很溫暖啊、正面啊、很飽滿很幸福的東西,但對我來說,愛這個東西,不是長這樣的。愛會有傷害,而我們想像的很漂亮的愛的形狀,其實是經過非常多學習、經歷很多學習,才有辦法抵達的。

愛的能力,負荷不起愛的假設。悲劇是如此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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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歸納,許多慘案燎原於相似的星火:欲望搆不到愛的門檻,家庭並不快樂,「大部份女性,可以逃就逃了;當她願意忍耐這麼多、最後崩潰,會產生對自己的全面否定。你可以想像嗎?光是在戀愛裡,我們被拋棄都那麼否定自己,何況是在那樣一個情境。」

講的是近年單親媽媽殺子案。輿論認為媽媽自私、只是想除掉拖油瓶,「可是實際上她是打算自殺的。」身上自刀的傷痕足以說明。

而當她們決定謀殺,她們同時也殺了自己。——《一位女性殺人犯的素描》

殺了自己。好比 2018 年 10 月,陳老婦人弒夫後,在看守所絕食,宛若自我凌遲,「她沒有想活下去的意志,甚至她認為,殺了先生是她的錯。為什麼?因為她被教育成,她是一個『必須』付出這麼多的女性,但她居然沒有忍耐過這一關,她殺了人。」

沒有過去

書寫女性殺人犯,讓她更加理解:人們慣用標籤去解釋因果,以至於犯罪者落入審判時,可能遭遇到不公平或不對等的待遇。然而,公平的審判有可能嗎?或者更往裡問,懲罰這些人,是為了什麼?

她想起對曾文欽的愧對,「非常明顯他是一個思覺失調患者,他就是一個沒有辦法跟外界建立聯繫的人,那懲罰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又比如在追鄭捷事件時,她與被害者家屬相約在捷運站門口,對方拒絕時說的話,至今仍讓她餘震:「他說,他不敢搭捷運。」

支持者稱死刑是在「還被害者一個公道」,用以「撫慰受害者家屬的情緒」,若真如此,為什麼鄭捷被槍決之後,巨大的傷害仍橫亙,「如果悲傷可以因此被平復,為什麼鄭捷案的被害者家屬到現在都沒辦法坐捷運?甚至他可能一輩子都沒辦法。」

另一個訪問到的倖存者,得知鄭捷伏法,也開心不起來,「他覺得,為什麼可以用這件事好像就彌補了他的罪?即便是希望鄭捷伏法的被害者家屬,他心中還是在問為什麼。」一聲槍響何其果斷,剩下來的人,卻得不到道歉、得不到解釋。

「我並不是認為,這些傷害人的人若是弱勢、我們就應該可憐他;他們犯罪,確實應當受到懲罰,但當我們用這樣的刑罰去處理,我們認為需要獲得平復的那些人,到底有沒有被平撫。

不只死刑,徒刑同理。她被關的大舅舅,放出來沒多久就失蹤,「失蹤前又回去跟朋友混了。為什麼?因為他沒有辦法跟社會接軌。」以前在《立報》跑社福線,訪問過的更生人走投無路,打電話給只見過幾次的她,說找不到工作,「可是我幫不了。即便已經有 NGO 幫忙,社會要不要接受他還是另一回事。」

社會學上,監獄作為讓犯罪者再社會化的空間,但經歷使她意識到,「監獄只是把人暫時隔絕於社會的排斥眼光之外。」服刑者在獄中無法學習如何回歸社會,就算監獄有教,如今社會變化迅猛,也不可能與外界無縫銜接;尤其人們對犯罪者有標籤,更扯深了這道裂口。

「這樣的刑罰只是讓我們得到了一個『好像這件事情就過去了』的感覺——可是,事情沒有過去啊。」

傷口還在,她不願意再加深。

胡慕情說自己算對倫理比較自我逼仄的記者,可能因此「沒效率」,但關乎她的理念,「對我來說,那條界線是『我這樣做會不會創造傷害?』因為我的目的是希望傷害可以被平復,所以必須不斷問自己。」

如果有人因此受傷,那她乾脆不寫。

不寫出稿子也是記者的工作。」發現受訪者沒辦法回答,她不逼迫,「在社會案件裡,你基於公共性,要別人揭開傷口,但是你有辦法平復他嗎?不見得。要陪伴他把傷口平復的過程,我辦不到。」

不同於虛構寫作,非虛構寫作是寫作者與被聆聽者的真實交換,更精確地說,是寫作者,藉公共或公益之名,有權力地襲奪,當平等沒有可能,再真誠也避免不了褻瀆。——〈辨聲與拾荒〉

「你永遠是愧對他的,愧對有沒有辦法減輕?有。你要想辦法找出傷口存在的原因,它不可能是因為,某人是一個壞人,所以傷害就發生了。沒有這麼單純。」找出傷害的源頭,就有機會根除。這亦連結著她為何不認同死刑、監獄:「我們總認為,隔絕他、殺了他,問題就沒了。」

儘管如此,採訪換取的公共利益能否回饋受訪者、回饋是否能撫平創傷,她不敢保證。她曾試圖說服弒夫的陳老婦家人受訪,「我跟他們說,陳奶奶犯罪的原因之一是孫子的精神疾病。孫子現在還很年輕,但你們會老,你們老的時候他怎麼辦?他的問題應該被討論。」

對方反問:「說出來就有用嗎?」

就算真的有用,他們或許也等不到事情變好那一天;而相較不知道會不會來的「那一天」,揭開傷口時的痛苦,卻是立即。

說服不了怎麼辦?等。

如今她都抱著「可能無法寫出來」的心情追案,「像接受鄭捷案的書寫不能推進一樣。接受等待,不代表放棄。」對此她是樂觀的,一切並非沒有盡頭:「我不覺得會等不到他們說話的那一天。因為我相信人都有訴說的欲望。

最好的例子,正是林于如。「一開始我也不知道林于如要的是什麼?為什麼願意說?」除夕時她下台中,把剛出版的新書拿給她,那一刻,林于如很興奮,原來這段時間裡,林于如都打探著新書的消息,還託獄警詢問。一個被社會邊緣化的人,依舊想知道自己被怎麼寫給社會看。

「我才發現她要的很單純。她要的就是她被看見,這樣而已。」

後來,鄭捷案幾個關鍵受訪者,曾回過頭找她,儘管交談仍未觸及議題核心,但沒關係,等待不是虛無。

「案件發生,社會希望立刻從犯罪者或與他們認識的人嘴裡聽到答案,這樣的預設是有問題的。事件不僅對我們,也對他們造成衝擊,衝擊需要消化,要想辦法理解、接受,才能詮釋,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如果他們都還沒辦法消化,怎麼可能詮釋?就算給出了詮釋,也可能背離真實。」

等待,不光是她,要整個社會一起。

非常無聊的事

一直等,不累嗎?

她說這不好回答,原因是:「我做這些,不是為了產出一個組織要的產品。」工作會有死線,但她對知的貪欲,是死線也無法切割的、生命的一體。

她從小就是這樣的個性:會蹲在地上看螞蟻,會唸出路上的招牌問大人這是什麼字,被問到煩的媽媽買了一本《十萬個為什麼》,還是填不了她千萬個好奇。

約十年前她寫作土地徵收議題的《黏土》,找資料時,讀到糖廠農工會被螞蟻咬,一般人的閱讀可能在此打住。她並不。「我就想是哪一種螞蟻?就去找出來。我就哇,是這種螞蟻喔,超級冷的冷知識,我還發現牠可以拿來炒蛋、做成山產。非常無聊的事。」

但也是這些許多的、不比螞蟻大的「非常無聊的事」,支撐了她的寫作。甚至,能不能寫出來,已經不是最優先的考慮。

從一隻螞蟻,到一場殺戮,她都想知道更多。「你有想過為什麼在農場採甘蔗會被螞蟻咬,但糖廠裡沒有螞蟻嗎?」我搖頭,她解答,「因為糖廠裡的糖濃度太高了,螞蟻沒辦法消化。超有趣。我就是會被這種事情吸引⋯⋯」

受制於身體、經驗、時間、語言,人們被自己困住,「我」是一片荒土;而身為記者,有權利接觸任何想接觸的,便是拓荒。「生命存有非常多的困惑,但從提問、閱讀,可以得到啟發、故事可以翻篇。不是每部小說都是 happy ending,但所有主人公都是藉由不斷提問,才讓故事前進的。」

《一位女性殺人犯的素描》最末引用莒哈絲《論寫作》的一段話,問她怎麼看其中那句「必須承認:我們不能」。

「如果我們能,那為什麼還要寫?」她不帶一點猶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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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呼吸的責任

從事非虛構寫作,深入土地、環保、殺人、犯罪等議題,初心是「減少傷害」的胡慕情,卻必須目睹比別人更多的傷口。

內傷不意外、也不稀奇。與之共存,這幾年,她開始用貓的方式看自己。

她稱貓是非常奇怪的動物。「以前養狗,我會假哭,狗就會來救我;但貓是你在牠面前哭,牠只會給你一個『有事嗎?』的眼神。牠不是不理你喔、牠還是感受得到你的情緒,但牠就能站在那邊看著你。」

「我在貓身上學到應對情緒的方式。」如今貓走了,卻也留下這份禮物。「我以前想要趕快把情緒排除,讓我可以往前走。但我這幾年做的事情是,我接受情緒的存在。如果沒有辦法動,我就不動。」

不動的時刻,她養盆栽、烹飪;離開帶狀節目《我們的島》,漸漸有時間戶外運動,包含攀岩、潛水,「自從當了記者之後,手機就沒關機過,隨時會有人丟你訊息,那個情況下你只能接。你不曉得漏接了,跟受訪者的關係能不能維持?我的睡眠時間也因此非常破碎。」但在岩牆上,不可能看手機,物理上隔閡了社群與他人帶來的磨損。

潛水更是如此。即便有潛伴,但面罩戴上,是與自己獨處。「你要控制好呼吸,才有辦法在水裡維持穩定。如果太急促,你會在海底上不來、或是一直往上飄。」

新手時期,進入海洋,她也慌過。潛水會配備氧氣瓶,可以透過潛水浮力調整背心(BCD)洩、充氣來推進與位移,但氣瓶有限,一直消耗撐不了十分鐘。「如果只靠外力,會找不到穩定點,你不能依賴它。必須正視身體,把自己的身體當成最穩定的調節器。

「吸,然後慢慢吐,吸,慢慢吐⋯⋯」她說,「你要對呼吸這件事情有責任。

情緒來時,不適感無法習慣,一如垂在岩壁,就算有人拉住、安全措施齊全,還是本能地恐懼,「腳要踩哪裡?岩壁這麼斜、可能是外傾的,你要怎麼停留?」共存的哲學是:「過度用力是沒有用的,如果你很強硬的把自己握住,只會消耗體力。要用力但又不能太用力。」

要用力但又不能太用力。她好像什麼都沒說,卻又好像什麼都說了。

 

《一位女性殺人犯的素描:她如何謀弒母親、婆婆與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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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慕情
出版|鏡文學
出版日期|2024.01

#胡慕情 #非虛構寫作 #文學 #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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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統籌・撰稿吳浩瑋
插畫郭俊佑(IG:sato870930)
圖片提供鏡文學
核稿編輯陳劭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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