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跳舞|到底什麼時候才可以拍手
在台北開工作室的六年間,我發現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每當有世界知名表演團體訪台,隔天報紙必會出現批評本地觀眾素質的文章,而 Facebook 上比較雅緻的文化人也就藉著轉文的間隙,發洩一下平日怨氣。最常見的抱怨,就是在看表演時被別的觀眾打擾、又不便發洩的經驗談,這讓我有一點迷惑,為何有人花錢去看演出時卻寧願不把專注力放在舞台上,就這樣氣了一整晚,真是不得了;或者,更有可能的是,他們是受邀前往欣賞、指導的專業文化人,只因為台上表演的是國外來訪的知名團體,肯定是沒有缺點的,這樣一來,能夠指導的對象就只剩下舞台以外的地方了——當然這只是我的偏見與妄想。
於是有了一種說法:在劇場裡,觀眾不能隨自己高興拍手,不能說只要是音樂停頓、燈光昏暗、或是幕降下了就可以拍手,有些時候就是不行!有一段時間我在演出中會看見某些藝術糾察隊,他們銳利的眼神、靈敏的耳朵隨時待命,在任何過場用的留白時刻,半秒不小心爆出的不當掌聲,都讓他們氣急敗壞,糾察隊認為,亂入拍手是對藝術家的不尊重,也代表你沒有素養、不懂文化、連樂曲的架構段落都沒做功課就來了,要是不懂何時才是有素養的拍手時刻,就安靜等著別人先拍手,你再跟著拍吧。真不得了,各種事情都能發展出一套學問,連劇場鼓掌也有權威。
我可不管。台上表演、台下觀眾,之間的關係不是單向的,有時不幸走進了一場很不投緣的演出,抱著滿腹怨氣忍耐到散場而不打呵欠、不抱怨,這是修養,而覺得好看而鼓掌,無論時機好壞,應該都是好事——除非你白目到在口述大屠殺回憶時拍手,那我也救不了你。總之欣賞藝術沒那麼難,萬事自有律動。如果在演奏會中,有人錯把停頓當成休止而拍了手,自然會被緊接而來的樂聲給蓋過,如果特技演員在台上完成了一個高難度的三圈轉體,難道你不會想真心為他大喊一聲好嗎?那就喊啊,人家練了二十年功,可不是為了讓觀眾皮笑肉不笑!
其實當觀眾真的好簡單,也應該很簡單,有規模的劇院都會安排工作人員帶著拍手, 恰當時間出現的如雷掌聲確實給人一種文明感,但對我來說只有這樣是不夠的,愛要有差等。有時表演失敗,但還是想支持那個主角,謝幕時坐著拍手別讓他哭就是了,有些表演特別投緣,有如相親相到天菜,一看還想再看,那當然要站起來鼓掌,至於那些有你認識的人站在台上的表演,二話不說跳起來拍手還外加尖叫吆喝,如果朋友表現很好,當然必須大力鼓掌,話又說回來,如果他的表現不好,那就更加得為他搏命撐腰!
回到重點,在劇場裡無助的觀眾到底何時被允許拍手?我覺得只要是真心誠意,喜歡就拍手,好笑就笑,感動就哭。重點是,喜歡請一定要說出來,因為,舞台上的人比台下的人更需要愛。
【有時看書/有時跳舞】
從大動物園畢業之後,女作家開始關注人類的世界。繞道十四個動物園後,回到美國紐約居住,「有時看書」、「有時跳舞」。這個「一動一靜」的專欄,主要目的是在作品與文獻資料中尋找、拼湊,建構出藝術家們在生活中的形象,換言之——找出藝術家們的「萌點」。
萌,日語漢化之後的動詞,簡言之,就是「被可愛的特質所吸引」。
【何曼莊】
1979 年生,台北人,著有《即將失去的一切》(2009,印刻)、《給烏鴉的歌》(2012,聯合文學)、《大動物園》(2014,讀癮),是作家、翻譯、紀實攝影師、數位媒體製作人。